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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股份”或“公司”)的关注函。关注函要求联创股份补充披露公司与第三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重整投资方案主要内容,联合体组织形式,各出资人主要权利义务关系、出资比例及资金筹措安排等,并说明公司是否就参与重整投资事项履行恰当审议程序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等。
▲深交所关注函截图
关注函称,2023年7月9日,联创股份直通披露的《关于拟参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的公告》显示,联创股份拟出资人民币5亿元与第三方组成“联合体”作为意向投资人,参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请联创股份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作出书面说明:
联创股份7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出资5亿元与第三方组成“联合体”作为意向投资人,参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破产重整投资。公司经研究分析,若公司通过参与本次破产重整,可以实现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新材料制造板块核心资产的多层次联合与合作,强强联合,可以有效提升联创股份在化工行业的地位。
▲联创股份7月9日公告截图
公告显示,新华联控股作为集团型控股公司,主要资产分布在其下属企业,涵盖新材料、文化旅游、矿业、投资金融、综合等业务板块。截至目前,新华联控股直接持有30余家控股和参股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20,证券简称新华联文旅)、东岳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819.HK,证券简称东岳集团)等8家上市公司股份。
新华联控股的主要业务板块包括:新材料制造板块、文化旅游板块、投资金融板块等,其中新材料板块以东岳集团及其下属的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业务主体。新华联控股同时还持有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公开资料显示,联创股份主营业务为互联网媒体运营、互联网相关技术开发;市场营销、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投资;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喻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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